2024-01-19 行为习惯 71
就是指在现场急救中尽量减少病儿的痛苦。因为意外灾害的损伤往往是严重的,常常给孩子身心带来极大的痛苦。如各种烧烫伤、骨折,疼痛剧烈,甚至会造成休克,加重病情。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,要尽量做到减少病儿的痛苦,在搬动、处理时要轻柔,语言要温同(有些孩子病危时神志尚清),不要认为反正是救命要紧,其他方面就不管不顾。
先救命,防残疾,少痛苦,虽有主次、轻重之分,实际上也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,家长遇事时,要冷静地施行。
1、遇事不慌张。
意外的事出现后,不要大惊小怪,也不要见血就怕得头晕。想到是亲人受伤了需要立即抢救,头脑清醒地去帮助伤病者从危险中解救出来,而不是大喊大叫或怕得手脚发软。孩子发生意外,更不要同孩子一起哭闹,或者光吵架追究责任。要先救人,想到自己是在救人,就不会紧张了。
2、对症处理。
这是医疗上最广泛的治疗处理。有出血就应止血,包扎主要是止血作用。有骨折应做固定,限制运动。心脏停跳了,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复苏术,使心脏起跳。呼吸停止了,应采取人工呼吸的方法使呼吸恢复。小孩发烧抽搐,就应想办法退烧,没有药可用冷敷或用50%的酒精擦浴等等,这些都属于对症处理。是临时办法,又是救护的根本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