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1-08 行为习惯 84
“儿童酌减”这类“说明”再也不能出现在药品说明书上了。记者从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,近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,使非处方药说明书的说明更加规范。
它代表着在超市同药店销售的许多非处方药用语要更严格了。
细则在“注意事项”中规定,药品说明书须注明“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”;对于可用于儿童的药品必须注明“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”。某市级医院的张医生表示,这些新规定很好,一些成人用的药,特别是有副作用的,或者过敏者禁用同慎用的药品,一些家长往往随意放置,这就可能造成儿童误服损害健康,特别是一些口服液是“糖浆”,放置不当也很容易让儿童拿来当“甜品”吃。至于儿童用药为何要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,张医生认为,主要原因是儿童在用药量上可能把握不好,规定吃一片就可能吃了两片,有的甚至吃错药,有成人监护就能保证用药安全。
新发布的“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”,对特殊人群用药给予了“特别关照”。“细则”规定,儿童、老年人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的用法用量不得使用“儿童酌减”或“老年人酌减”等表述方法,要在“注意事项”中注明“儿童用量(或老年人用量)应咨询医师或药师”。
日前,记者就有关内容采访了省儿童医院。“现在不少非处方药不仅在药店有售,超市等场所也有卖,当顾客从这些地方买药后,若是给儿童使用,而药品使用说明书又出现‘儿童酌减’这样的‘注意事项’,就会给儿童用药带来麻烦,不利于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”。省儿童医院门诊办主任魏健表示,传统许多药品说明书往往是针对成年人的,因而有不少药品说明书上没有儿童的用量标准,或只有“儿童酌减”的含糊说法,遇到这种情况,消费者应该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但在儿童医院的角度,自然关注儿童与成人用药量的区别。医生一般会基于儿童的体重来换算每天每公斤的用药量。省儿童医院还专门编制了一本儿童用药手册。如某药品成人用量一次50—150毫克,一天三次,30公斤以下的小儿规定每天每公斤5毫克,若小儿恰好是30公斤,每天总用量就是150毫克,每天服用两三次。若小儿体重不足30公斤,每天的用药量就会更少。成人用药一片,儿童就可能用1/2片,或1/3片。
对于不得在说明书表示“老年人酌减”,魏主任认为这也是有道理的,虽然老年人也属成年人,但老年人肝功能、肾功能等方面都比不上年轻人或中年人,在用药量上与普通的成年人照样有区别的,但也不能因此而随意确定,也应该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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