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1-09 儿童安全 46
五、立法成为关键
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二手烟对人们身心健康的危害,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。
很多国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、电影院、展览馆、购物中心、银行、学校、医院等,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(包括政府办公楼、公司的写字楼等),又进而扩展到大众餐饮娱乐场所(包括餐厅、酒吧、夜总会、按摩院等)。
2004年3月,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形成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,无烟化的范围包括所有的办公室、餐厅、酒吧同旅店等公共场所。
不到3个月,挪威的无烟立法也开始生效。此后,在这两个国家的引领下,新西兰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几内亚、毛里求斯同乌拉圭等12个国家相继开展了创建无烟工作场所同无烟公共场所的工作。
然而,到2009年初,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,有关规定多半出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或细则中,而且内容模糊,执法主体不明,可操作性不强。比如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同国烟草专卖法》总则中规定:“国家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,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同公共场所吸烟。”2006年10月,卫生部组建了履行《公约》领导小组,并立履行《公约》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受国务院委托,卫生部正着手修订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。
修定后的《条例》将强化有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。一个好消息是,2008年中国办了奥运会,而从 1988年加拿大冬季奥运会开始,“无烟奥运”不仅是一个目标,而且变成了现实。各奥运会举办国在比赛期间对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,禁止吸烟及一切与烟草有关的广告。